现 金 流 量 表
系统功能
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得现金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u 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编制主表采用的方法)
u 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编制附表采用的方法)
主要功能:
l 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及附表。
l 可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按日、按月、按季、按年的准确反映。
l 可对已生成的期间现金流量表进行汇总。
l 可按您设置的应收应付科目和增值税率,自动进行价税分离。
l 对多借多贷的凭证提供了多种自动拆分方法,同时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手工拆分。
l 对一借多贷、多借一贷的凭证提供全自动拆分。
l 对于项目的数据来源,提供了四种方法:凭证分析、查帐指定、取自报表、取自总帐。
l 对现金流量表及附表上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修改、增加。
l 可解决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适用于有外币核算的企业。
l 提供了便捷的方案导出和方案引入功能。
l 可查询、打印所有分析期间的现金流量表。
l 对生成的分析表均提供另存为报表文件、文本文件、DBASE文件、ACCESS文件、EXCEL文件或LOTUS123文件的功能,以便您进一步处理。
根据现金流量表的特点,您需要在初始化“基本科目设置”中选择现金、应收和应付类科目。
u 现金科目
一般情况下,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对应企业会计帐户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l_ 在“基本科目设置”对话框,从待选到已选的科目选择过程中,系统对多级次科目进行了级次控制。对于某个多级次科目,无论他的哪一级,在选择了下级后就不能再选择其上级;同理在选择了上级后就不能再选择其下级。
【例5-1】在待选科目中有现金“101”,其级次结构和选择关系如下表:
待选科目 |
已选科目 |
101 |
|
10101 |
|
1010101 |
ü |
1010102 |
ü |
1010103 |
|
10102 |
ü |
10103 |
ü |
因为选择了1010101、1010102为现金科目,所以就不能再选择其上级10101和101。假如您同时选者10101和1010102为现金科目,由于10101是完全包含1010102的,系统将会提示请您重新选择。
同理选择了10102、10103,所以就不能再选择其上级101。
【例5-2】
待选科目 |
已选科目 |
101 |
|
10101 |
ü |
1010101 |
|
1010102 |
|
1010103 |
|
10102 |
ü |
10103 |
ü |
因为选择了10101,所以就不能再选择其下级1010101、1010102、1010103。
5.2税率、汇率设置
税率设置是指设置增值税率,汇率设置适用于有外币核算的企业。
税率设置是指设置增值税率,其中包括进项税率、销项税率。系统将按用户设置的增值税率,自动将您在“基本科目设置”选择的应收应付科目的发生额分解成货款和税款。
u_对应收科目,价税分离公式如下:
应收_货款=应收科目发生额÷(1+销项税率)
应收_税款=应收_货款*销项税率
u_对应付科目,价税分离公式如下:
应付_货款=应付科目发生额÷(1+进项税率)
应付_税款=应付_货款*进项税率
由于一些企业发生应收应付帐款业务时,并不是每次都有价税处理问题,另外每次采用的税率也不一定相同,为此系统提供了两种方法。
(1)直接输入
您可以直接在“进项税率”、“销项税率”框中录入数值,系统默认其百分比。例如:您录入数值为17时,系统自动按17%进行运算。这种方法适用于发生应收应付帐款业务时,含有增值税并且税率较为单一的企业。
(2)计算平均税率
对于发生应收应付帐款业务时,不是每次都有价税处理问题,并且每次采用的税率也不相同的企业,系统提供了一种更精确的计算平均税率方法,按税额占采购或收入的比例自动计算税率。
进项税率=(进项税额÷商品、材料采购支出)*100%
=(应交税金_增值税_进项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
÷采购…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100%
销项税率=(销项税额÷销售收入)*100%
=(应交税金_增值税_销项税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合计
÷销售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合计)*100%
注意:
对自动计算税率时涉及的科目发生额合计,系统默认为,该分析期间所包含会计月内的发生额合计。当期间变化时,您既可以重新计算税率,也可不重新计算而默认上次的结果。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率最高不超过17%。因此,当您填入或计算得到的税率超过了17%时,系统将提示您重新输入或计算。
汇率设置适用于有外币核算的企业。本系统根据您在此指定的外币核算科目及相应期末汇率,计算主表上的“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项目,计算附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中所涉及的外币问题。
%_ 注意:
在“外币种类列表”框中列出的科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l_ 是您在帐务系统中设置的末级外币核算科目。
l_ 该科目或其上级科目,必须是您在现金流量表系统“基本科目设置”中选定的现金科目。
综合以上两点,即点取“重置”按钮,在“外币种类列表”框中列出的是末级外币现金科目。
由于现金流量表的填报要求,本系统在生成现金流量表之前,要对企业的凭证进行一次规范性处理,用以明确每笔业务的流向。规范性处理的内容是将多借多贷的凭证、一借多贷的凭证、一贷多借的凭证按需要都拆分成一借一贷的凭证,并且同时进行价税分离的工作。经过拆分的凭证,只是从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各科目的金额仍与帐务系统相等。
拆分凭证时,只需要您参与对多借多贷凭证的拆分,其余工作将通过“凭证准备”由系统自动完成,流程图如图5-5所示:
技术细节:
l_ 拆分凭证也是为初始化的下一步“定义计算项目来源”作准备。
拆分凭证是根据帐务系统形成的凭证数据,在现金流量表系统中进行处理,不会影响您在帐务系统中做过的工作。
注意:
l_ 这里所说的“多借多贷”凭证,除了包括通常意义的多借多贷凭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特例。将这两种特例包含其中的原因是,如果把他们在“凭证准备”中自动拆分,有可能造成数据不准确,所以一同放入该界面,由您参与拆分。
A. 如果您是有外币核算的企业,在“设置汇率”时设置了“汇兑损益”科目,那么凡是涉及该科目并且不是“一借一贷”形式的凭证,都必须在此拆分成“一借一贷”的子凭证。
如果您在帐务系统中填制了既有负数发生额,又有正数发生额,并且不是“一借一贷”形式的凭证时,也必须在此拆分成非特例型。
u 金额对应型
应具备下例格式:
【例5-3】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6250
银行存款-农业银行 3000
管理费用 90
贷:应收票据-北京 2000
应收票据-重庆 4250
应收帐款 3000
现金 90
A. 系统将借方每一条分录的金额,依次到贷方去找相同金额的分录,符合条件的进行一借一贷组合,并形成子凭证号。
子凭证一:
借:银行存款-农业银行 3000
贷:应收帐款 3000
子凭证二:
借:管理费用 90
贷:现金 90
B. 对于没有组合成功的分录,当在借方或贷方只剩下一条时,系统自动把该条与对方剩余的若干条进行组合,完成整张多借多贷凭证的拆分。
子凭证三: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6250
贷:应收票据-北京 2000
应收票据-重庆 4250
注意:
对于没有组合成功的分录,如果借方或贷方都剩下多条分录时,本方法不适用,系统将给您相应提示。
凭证准备
当所有多借多贷的凭证都拆分完毕后,就可执行“凭证准备”,在此系统自动将一借多贷的凭证、一贷多借的凭证都拆分成一借一贷的凭证,并且还同时进行价税分离的工作。
定义填报项目
填报项目是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上的项目,系统已经按财政部发行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预置,一般不需要您改动。但为适应特殊需求和未来变化,也可以由用户适当增加或修改。
定义计算项目来源
计算项目是为了反映填报项目的组成而设置的中间项目。计算项目描述具体的数据来源,即用户按照计算项目设定现金流量表的取数公式,然后指定计算项目和填报项目之间的关系。
凭证分析
凭证分析首先由用户定义凭证的取数条件,如图5-10,包括:摘要、借方必有科目和贷方必有科目,然后系统根据您指定的条件,对分析期间内的拆分凭证进行筛选,将所有满足条件的凭证发生额进行汇总,得到需要的数据。
注意:
l 如果您通过凭证分析,定义了两条取数条件相同的计算步骤,而且它们各自与其上一计算步骤的运算关系也相同时,为了避免数据重复,系统只计算一次,默认行次靠前的成立。
这里说的取数条件相同,可能是完全相同,也可能是后面计算步骤的条件被前面计算步骤的条件包含了。详细说明请阅读“附录B 自动生成后如何进行调整”【例B-1】【例B-2】【例B-3】。
【例5-7】借方科目您选择了现金科目,贷方科目您选择了产品销售收入。其含义是:将符合借方科目是现金科目,贷方科目是产品销售收入的所有凭证的发生额汇总,然后将数据放入选定的计算项目中。
(4)多选钮“忽略同借或同贷凭证”,选中表示筛选凭证时不包含同借或同贷形式的凭证,系统默认的是未选中表示筛选凭证时包含同借或同贷形式的凭证。详细说明请阅读“附录B自动生成后如何进行调整”的“针对条件一的调整”部分。
查帐指定
查帐指定是指用户无法通过凭证分析得出数据时,本系统提供了人机交互的条件查帐界面,使您可逐步缩小数据搜索范围,最终找到符合条件的凭证,将其数据归入现金流量表的计算项目。
注意:
l 如果您通过凭证分析、查帐指定,定义了两条取数条件相同的计算步骤,而且它们各自与其上一计算步骤的运算关系也相同时,系统只计算一次,并且默认查帐指定对应的计算步骤。
l_ 这里说的取数条件相同,可能是完全相同,也可能是包含关系。详细说明请阅读【例5-8】。
l_ 无论这两个计算步骤是否对应同一个计算项目,都将遵循以上规则。这是为了避免数据重复计算,帮助您维护现金流量表的平衡关系所需要的。
【例5-8】分别用“凭证分析”和“查帐指定”定义了两个计算步骤,符合“凭证分析”条件的凭证集合为A集合,符合查帐指定条件的凭证集合为B集合,二者交集为C集合。当这两个计算步骤与其上一计算步骤的运算关系相同时,C集合所对应的发生额,系统只计算一次,并且默认查帐指定对应的计算步骤。
A集合 C集合 B集合
警告:
l 当您根据需要对凭证分析、查帐指定对应的计算步骤定义完毕,并且经过计算生成现金流量表后,又修改了凭证分析的取数条件,再次计算时如果您仍然希望对同时满足凭证分析、查帐指定的凭证进行查帐指定优先的运算,那么请您用光标重新确定查帐指定的条件。
l 通过查帐指定得到的数据,其实质相当于一个常数。因此,在帐务或分析期间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生成现金流量表时,您应重新查帐指定,否则系统将自动按上次指定的数据进行运算。
l 从以上两条您已经可以看出,频繁使用查帐指定会增大您的工作量,所以建议您不要经常使用查帐指定,而应该尽量通过设置明细科目细化数据,然后用凭证分析筛选到需要的信息。
技术细节
l_ 现金流量表附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部分,将由系统根据“基本科目设置”中设置的现金科目自动从帐务系统生成,无须您操作。
l_ 为了帮助您维持主表和附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关系,系统将您在整个现金流量表中未定义“来源”或“去向”的现金发生额,分别自动归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算项目中,但其中并不包括现金形式的转换金额,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借贷两方都是现金类科目的形式。
为了帮助您维持主表和附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平衡关系,系统以主表计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基准,将(基准)减去(附表中净利润与各项调节数之和)的差额填入附注中的“其他”项目,用来保证本条件强制平衡。
第8章方案导出或引入
现金流量表包括哪些填报项目,哪些计算项目,其中计算项目经过哪些计算步骤可以算出,每一步骤采用何种取数方式,这些规定的集合被称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案。
该版本提供了一个现金流量表的缺省编制方案。应用缺省方案的用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工作量,系统已经定义好了所有填报项目和计算项目,并且预置了计算项目的数据来源向导。您根据向导按实际情况定义计算项目的数据来源方式后,即可迅速准确的生成现金流量表。
为了适应各种业务需要,系统还提供了方案导出和引入功能。
8.1方案导出
当一个企业包含多个核算单位时,如果一个套帐已经完成了现金流量表的“初始化”设置,那么就可以通过方案导出将初始化进行的基本科目设置、税率.汇率设置、定义填报项目、定义计算项目来源的内容输出(并不输出拆分凭证已进行的工作),而对于其他核算单位则可通过方案引入,得到该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较方便的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
另外,这也是对已进行的大量“初始化”工作进行备份的方法。
注意:
您还可以通过“数据输出”功能,直接将已经生成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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